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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巢 《我想当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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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当作家
作者:鸟巢


 

我年轻时代最要好的朋友获得了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我真是为他感到高兴,想起那些我们为着共同的理想而奋斗,像最亲密的战友那样同甘苦共患难的日子,眼泪不觉就朦胧了我的眼眶。他获奖后,我还没有去看过他,虽然我很想去看看他,但是想到他那么忙,有那么多的活动要参加,根本没空接待我,只好一拖再拖。现在一年多过去、快两年了,我想他应该空一点了,我无论如何要去看看他了。同他喝两杯酒,叙叙旧谊,聊聊近况,想来是多么愉快的事。于是我对老婆说:

“珍,我想明天去看一下老唐。”

“哪个老唐?”老婆淡然地问。她正专注地打毛线。一条小围巾,织给外甥的。

“就是唐人凤啊。我们结婚的时候他还来过,那次他喝醉了,倒在酒席上,说了许多胡话。”

“噢,是那个人!”老婆微笑道,仍旧低着头,针来针往地编织。“他后来怎么样了?好像就没见到他了。”

“后来坐了几年大牢。放出来了,又去了美国。不过,他现在回国了。”

“他为什么坐牢?”老婆停下手中的活,起劲地瞅着我。

“钉子户嘛。听说砍伤了几个武警。”

“哦。”

我们沉默了一会。

我接着说:“珍,给我一点钱吧。”

“干嘛用啊?

“不就看老唐嘛,买点礼物。”

“你要多少?”

“两千差不多了。”我把声音压得极低,跟蚊子叫似的。

“看个老唐要两千?”老婆作色道,声音尖锐刻薄,气休休地,“你这是看老唐?——你这是拿去给哪个婊子塞眼吧!”

“说得这样难听。这么多年没见的朋友,买两瓶茅台酒去,总不算过份的。”

只见老婆霍地站起身来,把毛线连着钢针一并掷给我——被我躲过了,然后她就坐在了地上,扯乱自己的头发,两条腿乱蹬乱踢,嚎啕大哭起来:

“这日子是没法过了……”

我老婆就是这么一个人。

于是,照例是我好言安慰她,把她扶起来,帮她仍旧坐到沙发上,轻拍她的后背,低声下气地说:“钱不要了,老唐也不看了,明天去挖笋,或者放钓。这样总好了吧?”

她却不好意思了。她心肠其实挺软。她用通情达理的、贤良淑德的语气对我说:“你去看他吧。朋友还是要的。给你一千块,也够了。”

“真吾妇也!”我油腔滑调地说,并飞吻了一个手势给她。

“恶心。”她说。笑得像花儿一样灿烂了。

 

 

 

唐人凤的别墅坐落在牡丹山上。牡丹山位于城市的西北郊,山下有一个叫龙胆的堰塞湖,山是国家森林公园,湖是国家风景名胜。稀稀落落的仿古建筑掩映在茂密的丛林中,只露出琉璃瓦的屋顶让远方的朋友知道那儿是个居所。能居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达官显要、富商大贾、学界泰斗,俱是社会精英名流。

我坐了儿子的拖拉机来到牡丹山下。这时天色麻麻亮,灰蒙蒙的天空,有点儿雪花飘飘。我听到山上传来了金鸡报晓的声音。我就想是谁养的鸡?那样富贵的人家也养鸡吗?“爸,那是一只白毛乌骨鸡在叫。”我儿兴奋地说。我满意地点点头。我儿是个养鸡专业户。他在部队当了几年火头军,烧得一手好饭,现在退伍了,搞起养鸡养鸭的营生,娶了媳妇,生了娃娃,志得意满,甚是听话。

我今天着实打扮了一番:,身穿一套迷彩服,脚踏一双牛皮军靴。都是儿子部队发的高级货。这双军靴特别不错,又保暖又养脚,而且美观大方,穿在脚上给人以威严之感,比解放鞋厉害多了。

“儿砸,”我说,“你先回去吧,明天早上再来接我。”

儿子点点头,把拖拉机掉个头,噔噔蹬地开走了。

这时候雪越下越野,先是路边的枯草白了起来,然后黑乎乎的道路也慢慢变白了。我看着儿子和拖拉机消逝在远方的朦胧里,连噔噔噔的声音也听不到了,便调转头,向着牡丹山脚走去,那儿有一条大理石阶梯通往山庄。我迎着风雪,拾级而上。

最初迎接我的是两头石狮子。它们龇牙咧嘴地蹲在唐公馆的院门前,面貌狞恶,威风凛凛。这是一个特别气派的院门,有巨大的顶盖和粗壮的门柱,大门是厚实的金属所铸,呈暗红色,表面凸起一个个乒乓球大小的疙瘩,两扇门合上时,中间就有了一个完整的狮子脸。我把两瓶五粮液靠着门柱放下。我开始敲门。

我敲了半天门没人应答。,慢慢地拍掉上面的积雪,又歪着脖子拍掉迷彩服毛领子上的积雪,一些雪已经融化了,雪水流到脖颈上凉飕飕的。不是说回来了吗?前天的报纸——应该不会错啊。我东瞻西望。我的手已经敲得生疼,也冻得姜紫了。我靠在门柱上,雪花从外面漏进门檐里来,飘到了我的脸上,是很纤细的一些雪,倏地就融化了。我感到背后有一块凸起的地方,我就转过身子去看,好像是一个开关,原来是门铃和对讲。

“谁?”

“是我。”

“是谁?”

“鸟巢。”

“你说什么?”

“我是鸟巢。”

“你来干什么?”

“唐人凤在不在?”

“你是?”

“唐人凤的老朋友。”

“你叫什么?”

“十三恶人!”

喊出十三恶人的时候,我突然感到鼻子一酸,这鼻子一酸的感觉是,一股浓烈而炽热的情感像岩浆一样从鼻子这个火山口往上喷涌,接着眼睛便像被浓烟呛了似地流泪了。我没有去想过去的事,我脑子里没有闪过一星半点过去的影像,但是我却哭了,我想是因为我听到了亲切的声音。

“鸟巢兄——鸟巢兄——”我听到了唐人凤的声音。

我还从大门的缝隙里看到了院里的情况:一栋两层楼,两栋平房,一溜儿排开。有个亭子,亭子里有石桌石凳,亭子披了一身蓝黑色的爬山虎。大大小小形状不一的花坛随意点缀着,小径就从花坛之间穿梭。这时高大威武的唐人凤披着一件黑色的大衣小跑过来了,身后跟着一个五短身材、虎头虎脑的寸头青年,青年撑着一把大黑伞,想要追上唐人凤并且把黑伞罩在唐人凤头上。

只听得吱呀一声,院门从里面打开了,唐人凤从门里走了出来。唐人凤还是青年时代的精神风貌,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块头,鲁莽、冲动、冒失的动作,倔犟、顽强、坚韧的神情,他好似大风里的一团火焰,好似过载运行的一个灯泡。他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岁月如此无情,尽管一看便知保养得法,他到底已经头发斑白了,肚腩鼓起来像顶了一口锅,年轻时候那张冷峭的脸变得圆胖了,只有浓眉大眼还是浓眉大眼,黑水晶一般的两个瞳仁,还是黑水晶一般得晶莹剔透。

唐人凤恶狠狠地端详我,禽兽不如地搡我一把,我跌跌撞撞,踉踉跄跄,趔趔趄趄,摇摇晃晃,缓冲了五六步,这才止住站稳。我发现自己已经身置于漫天飞雪之中。我心里瓦凉瓦凉的。

“听好喽!今天的暗号是:你把头发梳直。”唐人凤庄重地说。

我先是一怔,想这话好生耳熟,搜肠刮肚一会儿,明白了。我激动地说:

“在此之前——我是一张白纸。”

“哈哈!这么说,你的确是我兄弟啊。鸟巢啊鸟巢。”唐人仰天大笑,走上前来拍打我的肩膀,兴高采烈地说。

 

 

 

三十年前,几个大好青年结成写作团伙,名唤十三恶人,蓄谋对当时的文坛发起一场摧枯拉朽的攻势,他们发誓要把那些酸文假醋的文坛老家伙统统赶下神坛,把他们像泥胎土偶一样打个稀烂。他们那时年轻气盛,以梦为马,精气十足,自信满满;他们觉得天生我材就是为了写作,除了写作,其他什么事儿都不重要。他们相信自己已经是伟大的作家,或者即将成为伟大的作家,总之,首先是诞生了伟大的他们,然后才诞生了伟大的作家。其实那时他们挺穷,挺卑微,一直生活在动荡之中,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干着顶卑贱的工作,被人随意地拨弄来拨弄去。他们距离伟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全靠信念和相互的温暖延续行程。

我就是那几个青年之一,唐人凤也是。我那时最狂妄,最热血,坦白说,我看不起十三恶人中的其他任何一个恶人,我认为只有我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作家,他们都是竖子不足与谋,都是此等碌碌小人何足挂齿,对此我坚信不疑。

 

“一晃三十年过去了。我们都老啦。”唐人凤惆怅地说。

他很舒适地坐在他那张皮圈椅上,他的光脚架在他徒弟趴在地上弓起的马背上,他的另一个徒弟正在给他按摩着脚。另一个徒弟——就是刚才那个打伞的青年,对他说:

“师父,要抽雪茄吗?”

唐人凤点点头,摆摆手,说:“去拿两根来。”

雪茄拿来了,徒弟割开了其中的一支,递给师父,给师父点上。

唐人凤说:“那一支,给鸟巢师伯。”

徒弟就走到我面前来,把雪茄割开,把雪茄递给我,他要给我点火。

我忙不迭地说:“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我掏出了我用一块钱买来的不防风的打火机,卡塔卡塔地打火,我好容易才把雪茄点着。当我开始吸第一口的时候,我抬头看到了唐人凤徒弟鄙夷的目光——那目光碰到我的目光一闪就过去了,我还看到了他手里拿着的打火机,是一个金色的雕龙刻凤的zippo牌的打火机。我感到雪茄的烟雾吸到肺里像丝绸一样顺滑。

“好烟啊!”我激动地说,丢给唐人凤一个快活的眼色。

“正宗的哈瓦那啊!”唐人凤的徒弟插嘴道。

唐人凤微笑,说:“回家带一盒走啊,虽然我也不多了。”

我很客气地拒绝了,说:“抽这一根过过瘾就差不多了,知足啦!”

 

我们是坐在唐人凤二层楼的客厅里。室内的装修十分华丽,古朴典雅的蜡刻家具,金灿灿的祥云墙纸,绚丽夺目、魔幻诡秘的星空图案的地毯,印象派知名画家的油画作品,铺着光洁绸布的茶几上摆着时鲜的水果和插花,舒缓悠扬的古典钢琴曲从玫瑰色仿古唱机里流露出来,春风化雨般地滋润着我们的耳朵。我仿佛来到了天堂,在仙气蒸腾中徘徊,在大光明云里缱绻,同时喝着菠萝蜜酒。

 

唐人凤问我:“鸟巢,你现在还写作吗?”

“没写。结婚以后一行字都没写过。”我情绪低落,伤疤被重新撕开的苦痛很不好受。我辩白说:“我的才华被胖妞彻底摧毁了。”

唐人凤哈哈大笑,他的笑是直爽的、干净的,没有丝毫嘲笑的意思。他的徒弟们跟着哈哈大笑,则有年少不知愁滋味的意思。

在哄堂大笑中,有一个女徒弟——她刚才在一个角落里翻书,发问了:“师父,鸟巢师伯也是一个作家吗?”

“当然,他是我认识的作家中最好的作家。”唐人凤这样说。

他的七八个徒弟都开始关注我,好奇地打量我,他们的神情告诉我,你们不知道师父是在讲笑挖苦,还是在真心实意地赞美。

“鸟巢师伯有发表的作品吗?”还是那个女徒弟问。

“没有,他是一个不发表作品的作家。”唐人凤笑说。

徒弟们也都笑了。

我也装着笑脸,我的表情是僵硬的,痛苦的,像一块废铁一样。

我说:“不要说我啦,唐人,说说你自己吧,你在C城不辞而别,你去了哪里?”

我们那时都在C城打工,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他给饭店送外卖。

唐人凤沉思片刻,深吸一口雪茄,缓缓道:

“我记得,那一天,我送餐到桑田路,是桑田路,那一天下雨,我和一辆奥迪车碰了,我的电瓶车差不多撞报废了。我人倒没什么事。那一辆奥迪撞坏了保险杠,还刮掉了几处漆。车里下来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很泼,说我不长眼睛,横冲直撞,突然蹿出来,那意思是还要我赔。其实那个路口红绿灯坏了,不能说是我的责任。我就跟她吵起来了,我故意坐在地上,说自己撞坏了,要她带我去医院检查。后来,那个男的就劝女的算了。事情就这样解决了。我突然感觉到自己多么懦弱,多么卑琐,多么憋屈,我脾气上来了,我把送餐的保温箱连带几十份盒饭,一股脑儿扔进了附近的一个垃圾堆,又把电瓶车推到一个修车铺,卖掉了。我记得卖了三百多块钱,我下定决心:从那一天开始,除了当作家,我什么也不干了!我离开了C城,去投靠B城的一个富亲戚。”

唐人凤的讲话,深深感染了我们——我和他的徒弟们,也深深感染了他自己。我们俱都热泪盈眶,沉默,陷入无边的沉思之中。

 

中午用过午饭后,唐人凤带我参观了他的图书室。那是三间平房,在他的那栋两层楼的东首。我们刚才用餐的地方是在两层楼的西首,也是三间平房。平房的装修大抵简朴,但是窗明几净,宽敞,通风良好,给人一种小家碧玉的感觉。我被唐人凤丰富的藏书震撼了,这几十年我虽也保持着良好的阅读习惯,但是这些藏书告诉我,它们都不认识我,对我十分陌生。我相信,这些书都有顶级的营养,而我的胃口因为年老体衰已经没法消化它们了。

唐人凤又带我参观了其他的地方,他的写作间,他的桑拿间,他的棋牌室,他的健身房,但是我都没有看进去,我神情恍惚,情绪低落到极点,什么都看不进去了。

晚餐十分丰盛。各种海味山珍,花花绿绿摆满了一桌。有许多确实是我喜欢吃的。是我做梦都想要吃的。比如阳澄湖大闸蟹。比如糯米鸡。比如烤羊腿。唐人凤确实对我十分热情周到,一个劲儿劝我吃这吃那,敬我酒,满上了又满上了,走一个又走一个。他的徒弟们也都很好,他们活力四射,幽默风趣,尊敬我这个师伯,一个个轮番跟师伯碰杯,给师伯满了又满,干了又干,看师伯喝吐了,就给师伯拿来矿泉水和纸巾,他们都确实心疼师伯,给师伯发根香烟,说,师伯,你先抽根烟,缓一缓。

 

第二天早上,我跟唐人凤告辞。唐人凤没有很留。他知道我的脾气。

我说:“老唐,你借我点钱。”

唐人凤问我要多少。

我说:“两万。”

唐人凤眼睛也不眨一下,就从保险柜里给我提了两万。

我说:“你就不想知道我拿这些钱干啥?”

唐人凤说:“你想干啥?”

我说:“我要开始写作了。”

唐人凤哈哈大笑。他拍拍我的肩膀,拍了又拍,哈哈大笑,身子都直不起来了。

 

 

 

我回到了家里。

我的老婆正在做午饭。我坐在餐室里,我听到厨房里传来兹兹兹的下锅声和康啷康啷的炒菜声,油烟的酸臭味,一阵一阵的袭来;我看着身边的一切,黑乎乎的墙壁,黑乎乎的吊扇,黑乎乎的悬挂下来的灯头线,一堆破家具、农具,那么凌乱,那么破旧,那么脏兮兮的,这一切都叫我腻烦,倒胃,我憋着一肚子的火。

菜上来了。一个小青菜。一个猪头肉。一个清炒苦瓜。一个青椒炒蛋。我看着这些菜,发呆,沉思,热血沸腾。

“又发什么神经。”我老婆轻蔑地说。

我给自己倒酒,最低劣的烈酒,自斟自饮。我不吃菜。

“你要不要吃?不吃拉倒!”老婆骂起来了。

我一杯一杯的喝酒。

“神经病!你真是有病!”

我这时候站了起来,我借着酒劲目不转睛地看着老婆,我对老婆说:

“你才有病,你丫九代单传的神经病!”

说罢,我把桌子掀翻了。杯盘碗碟滚到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我老婆目瞪口呆。她吓傻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震天动地地嘶吼道:

“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当作家。”我说。

“我想当作家。”我的嗓音发抖,但还是说这句话。

“我想当作家。”我继续说了这句话。

“死去当作家,滚去当作家,三十多年了,一副老骨头了,还是心心念念要当作家!”

我老婆面红耳赤,呼哧呼哧喘着气,这次她没有哭。她跑去卧室,砰得一声把门带上了。

这一次我没有安慰她。

我走出了家门。我不知道要走去哪里。但是我知道:

“我想当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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