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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渠道的“拼团游”背后:暴露了旅游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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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微信集团、QQ集团不仅是熟人之间的交流空间,有的已经发展成为信息发布渠道,甚至商业营销渠道。有报道指出,虽然有些组织、机构或个人把它作为组织旅游的工具,但尽管受到许多人的欢迎,但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如何界定责任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在微信集团的帮助下组成旅游团,虽然“风险负担”是事先商定的,但一旦风险发生,就有可能“死或伤”。例如,去年广州的一位女驴子朋友和另外三人徒步迷路,被杀。今年,一些户外球队通过宝鸡市的太白山进行了比赛。结果,暴风雪杀死了两个驴友,许多人失去了联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群众性活动组织者不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即使不是为了盈利,依靠兴趣和爱好来组织纯粹的游戏“团体旅游”,也很难用“风险来承担”。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例如许多“拼贴旅游”背后有商业主体,有些企业或组织没有旅游资格通过活动赚钱,甚至有推销和销售产品的目的。一旦消费者“加入俱乐部”,他们不仅经历了糟糕的经历,而且担心很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从资格和要求的角度规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经营单位,不仅要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还要申请工商登记,与旅游者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明确规定他们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和其他一些责任事项。然而,一些借助新媒体渠道的“串通旅游”却发挥了法律的“边缘球”作用,不仅在本质上开展了旅游服务,而且难以获得证据,难以对其进行处罚。就像打车开始时遇到的问题一样,尽管法律规定乘客必须持有资格证书,但司机也可以接家人和朋友。同样,消费者可能不认识对方,,很难区分旅行社是需要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还是需要家人和朋友组织正常的旅行。此外,微信集团和QQ集团属于半私有网络空间,难以监督和获取证据。总之,高校旅游没有通过旅游资格考试,体面地进入旅游市场,。

由此,我想到了一种新的玩“跨城巴士”的方式。最近,一些省份出现了打着“校园巴士”旗号的公共汽车往返于不同城市的固定车站,以及通过社会渠道吸引乘客。这种公共汽车比高速铁路便宜,但也没有安全保障.主要经营者通常是不具备载客资格的个人或企业,。同样,也有人建房集团做小生意,也有“为盈利目的”,根据相应的资格条件是不合法的。他们与“拼贴之旅”的共同之处是,可以绕过资格许可,,因为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许多渠道的社会和传播功能变得无国界、越来越交叉和重叠,甚至社会渠道本身也是信息传播渠道。现在有些人抱怨说,越来越多的陌生人在朋友圈里,也有很多莫名其妙的营销、促销信息,这就是现象。

以旅游业为例,“拼贴游”可以通过新媒体渠道吸引大量游客,表明我国旅游市场需求旺盛。 因此,除了对一些明显的违法行为追究责任外,除了禁止一些具有商业性质的一般行为外,还可能想出一些新的方法,比如使用疏导方法,督促其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为旅行社投保责任险,支付担保金,并使其合法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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