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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营改增”对旅游企业提了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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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进"难民营改革和增加"试点工作,在试点范围内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产业。旅游作为一种生活服务业,在新形势下如何理解税收改革的趋势,如何做好工作,在未来的业务需要调整和其他问题时,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员。

全面铺开时代大势..

4月13日,北京市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业协会举行座谈会,听取旅游企业对“变本加厉”问题的意见,并邀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有关局长解释政策。研讨会介绍和解释了财政部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精神和相关政策,并对酒店业务和旅行社提出的具体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在论坛上,各旅游企业积极主动地、在行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如酒店客人有各种不同的消费方式,如何统一税率发放增值税发票;如何区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针对不同消费类型的消费者如何开具发票;酒店业涉及不同类型的营业税税率计算和支付;农产品、水电费等扣减;五一前后年卡、分等预缴款税率和账单;是否享受税收减免等方面的实际指导和解决办法。

据了解,1994年,国家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地方税、。其中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由于种种原因,营业税主要对第三产业征收,增值税主要对第二产业征收。

著名评论员徐连炎认为,税制不统一,加剧了产业发展的不平衡,也提出了税收不公平的问题。而且,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现象尤为突出,缺乏明确的演绎机制设计,在第三产业中往往是新技术、新商业状态、企业孵化器的新经济,营业税“床屋”甚至过度征税的弊端,无疑对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三产业规模的扩大、公共创业的推广和创造都有很大的制约。

“改变阵营”被认为是自1994年划分税收制度以来最重要和规模最大的税收改革之一。从2012年1月起,,并逐步推广到五月份,全面展开。这一轮新增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寿险服务业等四大行业,纳税人超过1100万,四大行业比较复杂,社会关注程度较高,是“变本加厉”的难点,也被称为“硬骨头”。

锦江(北)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刘路在接受《中国旅游新闻》采访时说,作为最后一批进入"难民营改革和增加"试点行业的行业,酒店业也将迎来行业自运营以来最大的变化。对国家和人民进行全面的"难民营改革和增加"是一件好事,也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短期内,酒店行业需要在自己的管理中投入大量精力来处理。从长远来看,这一政策必将在促进企业长期发展方面发挥强有力的作用。酒店行业也是一个生计项目,在这个"业务改革增加"的帮助下,可以重新梳理自己的旅游市场,更贴心的服务,更多的亲人们的价格,更严格的管理,以赢得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从整体上看,从国家税制的角度看,增值税的好处不用说,它有助于完善国家整体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中国青年旅游控股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谭宁表示,旅游业一直被视为原有营业税体系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即旅游不作为其他服务业营业额应缴的税额,而是根据所获得的全部价格和非价格费用,扣除代表游客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食宿和交通费。景区门票与其他接待旅游企业支付的旅游费用余额为营业额,确定营业额的性质与原增值税的简易征收方法完全一致。然而,虽然旅游销售的定义与以往的定义并没有什么不同,但营地改革和增加的政策从本质上反映了旅行社的作用和价值。

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何建民分析说,“加大管理改革”后,何建民可以解决旅游业营业税的双重征税问题,减轻旅游业的税收负担。因为从税制原则上看,营业税具有“全税”的特点,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具有“环扣”的特点.它只对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税,不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如何改革与应对

,实行“变本加厉”后,要减轻各行业的税负。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亢说,“变本加厉”从服务业中受益最多,过去的营业税为5%,由于服务业的中小企业基本上是小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改革后实行了3%、5%到3%的简单征收,税负减少了40%。

据报道,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增值税(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是普通纳税人,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一般纳税人税率分为五个等级,17%、13%、11%、6%、0%。在包括旅游业在内的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所采用的税率为6%,而3%的税率则统一适用于小型纳税人。

记者了解到,应税销售不是原来的营业额,营业税是名义税,增值税是对外税。在旅游方面,纳税人与原营业额/(1.3%)和人民币5,000.00元的金额进行比较,或者直接按5150万元以上的原始营业额计算。

谭宁的分析表明,旅行社行业从税收征管的实际角度来看,以往营业税变化不大,税率也从5%提高到6%(不增加),税率有所提高。但是,如果大型旅行社作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则实行入境税的扣减和退出政策。这就要求大型旅行社一方面要实行出境旅游免税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本国企业投资和信息技术建设的投入,真正做到“减税”。

刘璐说,大多数酒店企业在这“转增”,是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这需要在增值税的管理,不仅需要计算好销售税,还需要管理投入税,以实现政策给予奖金。对于酒店业来说,增值税是一种新型的税收,最初的政策学习、过程管理和监控,以及正确的纳税合法性等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做好。

根据“营业税增值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般税收计算方法适用于一般税收计算,一般税额计算方法是指现行销售税额扣除现期所得税后的余额。具体公式如下:应税=应税销售=(1税率)×税率-所得税。

北京裕源滩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徐燕涛表示,“改变营地”政策的初衷是为企业提供全面的减税,重点是行业的各个环节,但对每个环节的增加值只征收增值税。如果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变本加厉”,整个行业的税收就会大大减少。在短期内,酒店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坚持以客户和服务为中心,区分短期成本与长期效益的关系,加强服务与管理的规范化。

在这方面,徐延涛建议,旅游“营改增”不仅是一个税率问题,还包括对可扣减土地的重新梳理,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培训和宣传,认真研究“营改增”的相关政策,正确选择适用税率;二是完善发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降低税收风险;三是积极进行税收筹划,根据企业特点,落实“企业改革和增加”的相关制度法规;第四,做好对新签合同报价和签约工作的控制;第五,搞好采购环节的规划和控制。

何建民建议,在增值税体制下,旅游企业应合理减轻税负:一是在“应税=营业税”会计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寻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征收现行所得税专用发票,并予以扣减。第二,积极寻找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作伙伴,为他们提供当前税额和税额的增值税发票,帮助他们扣除增值税发票,扩大业务量、营业额和利润。第三,如果不能从所得税中扣除增值税发票,我们可以积极向地方税务机关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

迫使企业“走粗放,节约精华”。

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徐文表示,“阵营改革”呈现出“落后”财政体制改革的特点,税制改革应与财权划分改革同步进行,并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税制和金融体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矛盾和问题。

事实上,营地改革和增加的负面影响不仅体现在金融体制改革上,还体现在特定产业模式的发展上。以旅游业为例,在管理模式、管理水平、就业结构等方面都会产生反向激励效应。

吴大理是五洲会展中心的财务总监,相信"业务改革增加"是酒店业的"内部和外部修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她说,“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将迫使企业“脱离粗放的本质”,改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酒店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增加经营”带来的减负效应,理清价格策略,理顺采购流程,更新与客户和供应商的沟通流程,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规范经营流程,尽可能增加扣减额,减轻实际税负。坚持微笑曲线的高端,形成核心竞争力。

刘璐认为,即将出台的全行业的“业务改革和增长”政策必然会让酒店业重新思考和整理自己的管理。第一是市场定位,不能简单地提高价格,而应针对不同的旅游市场采取不同的调整策略;第二,供应商的选择和与具有更优惠税收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的合作,既能保证材料的质量,又能获得优惠价格,反之,小作坊供应商就会失去竞争力。最后,饭店业本身的发展,已经是一个小盈利性行业,充分利用酒店的“业务改革和增加”政策,通过高效的管理可以实现更多的利润,反而会加剧企业的亏损。

谭宁说,目前旅行社的门槛很低,从经营角度看也有更多的不规范场所。实施“业务改革和增加”,可以从发票管理和行业准入两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旅行社行业,使越来越多的正规旅行社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旅行社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代理,通过整合旅行社的各种旅游要素,使旅游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服务是大型旅行社的价值所在。

对于未来,何建民认为,旅游业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以适应税收制度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后的“业务改革和增加”。首先,在收入方面,旅游企业应制定适当的价格策略。第二,在成本方面,是否发放可扣减增值税发票应被视为未来供应商选择的一个重要标准。第三,制定新的票务程序和规范。

中国旅行社副总裁兼总会计师曾江谦对这种落后效应作了详细的分析。首先,对企业改革加税的税种进行计算分析,并将所得结果应用于“企业改革增税”政策的选择和实施、具体业务和产品的定价等方面。其次,促进行业优化业务流程、管理流程、组织结构。第三,将推动行业探索税收筹划方案,根据营地改革增资制度,结合单位的经营情况,探索和研究适合该单位的税收筹划方案。最后,要督促政府部门加强职能部门、,“营地改革”及其相关政策不仅在旅游行为守则中起到一定的约束力作用,。因此,应加强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整体宏观协调能力,使其能够在旅游政策、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开发等方面进行协调和运作。为旅游企业创造公平透明的经营环境。

就行业主管部门而言,北京市旅游委赵广超委员表示,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不仅是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行业稳定的重要举措。 座谈会后,我们进一步要求旅游企业认真总结座谈会上的讨论情况,切实加强对政策的进一步学习和研究.. 二是要求酒店分公司和旅行社分公司对座谈会讨论的内容进行梳理和消化,形成会议纪要,在行业内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 同时,北京市旅游委将继续关注政策落实的具体情况,与市内税局建立绿色通道,及时沟通反馈企业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政策顺利实施..

,对于旅游业来说,"难民营改革和增加"是一个涉及企业的根本利益和长期发展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当发挥良好的指导作用,更好的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和抓住机遇。在这方面,北京市旅游局取得了良好的领导。接下来,我们将促进各级旅游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成功完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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