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在路上,方便与风险并存
有人因为撞了人赔钱
有人却因为开个车门赔钱
日前,
车主小丽(化名)因开车门,赔了8万多元……
2017年6月,小丽驾驶某小型轿车,停车开门下车时,碰撞同向由彭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彭某某受伤,两车都产生不同程度损坏。
,小丽负事故全部责任。彭某某经伤残鉴定,伤残程度等级为九级。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小丽只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并未投保交强险,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造成损失,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小丽当场拿出81000元赔偿给彭某某。。
法官提醒
开车在路上要注意观察四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下车。其次,不管是摩托车还是机动车都应购买相应保险,并确保保险在期限内,这样在发生事故时,不仅减轻自己的负担,也能让受害者顺利得到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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